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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最高法院、司法部發文保障困難羣衆獲得國家賠償
央廣網北京1月27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羣衆及時獲得國家賠償法律援助。
這是《意見》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意見》首先要求“提高審批工作效率”規定,法律援助機構對公民提出的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申請進行審查,要在法定時限內儘可能縮短時間;對無罪被羈押的公民申請國家賠償,經人民法院確認他沒有經濟來源的,可以認定賠償請求人符合經濟困難標準;對申請事項具有法定緊急或者特殊情況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先行給予法律援助,事後補辦有關手續。與此同時,爲方便困難羣衆及時申請獲得國家賠償,《意見》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公佈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的條件、程序、賠償請求人的權利義務;此外,還應當在立案時以書面方式告知申請國家賠償的公民,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另外,《意見》要求“推行援務公開”,讓公衆瞭解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相關知識。同時“暢通申請渠道”包括“12348”法律服務熱線還有各地法律援助工作站,解答諮詢,提供援助。
在加強辦案保障方面,要求法院要爲法律援助人員代理國家賠償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便利,對於法援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依法予以積極支持;複製相關材料的費用,應當予以免收。充分聽取法援意見,並記錄在案;人民法院辦理國家賠償案件作出的決定書、判決書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應當載明法律援助機構名稱、法律援助人員姓名以及所屬單位情況等。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工作開展情況,確保相關工作銜接順暢。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