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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和平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依法對四名在公交站扒竊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的一天,公安和平分局金街治安派出所反扒民警在和平區大沽北路赤峯道交口附近巡邏時,發現口腔醫院公交站處有四名男子相互掩護扒竊上車人員的物品,遂將四人抓獲。
案發當日,四人在天津站附近聚集,先來到和平區福安大街百貨大樓公交站處,趁上車擁擠之際,相互配合,扒竊乘客李某口袋內的某品牌藍色手機一部。隨後,四人又先後在南開區城廂東路與北馬路交口附近的公交站、南開區北馬路東北角公交站、和平區大沽北路口腔醫院公交站,以同樣的手段進行合夥扒竊,直到警方發現將四人抓獲。經審查認定,四人一天內在四個公交站點,共盜竊手機十一部,價值人民幣一萬餘元。
四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爲目的,相互掩護相互配合實施扒竊他人財物的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涉嫌盜竊犯罪。和平區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將其批准逮捕。
在案件審查過程中,檢察官發現了公交站扒竊的幾點規律,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注意:一是越擁擠的公交站臺以及公交車內,越容易發生扒竊;二是以問路之名擋住其他乘客上車是扒竊人員的常用伎倆,這樣能分散乘客注意力,使其同夥有機會下手;三是被盜手機大都是裝在外衣口袋,或包裏距拉鍊較近的位置。(記者張家民通訊員通訊員李晶武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