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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明確了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的具體措施。根據我省研究生學費標準,全日制學術型碩士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博士不超過10000元。
近日,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貫徹發改價格〔2013〕887號文件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範研究生培養單位的收費行爲。對於全日制研究生的學費標準,通知規定學術型碩士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博士不超過10000元。省屬高校專業型碩士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0000元,博士不超過13000元。“211”、“985”工程建設高校專業型碩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6000元。MBA、MPA研究生學費標準由高校提出意見,報省物價、財政、教育部門備案後執行。(記者王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