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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李某通過微信搖一搖功能與楊某相識。李某以兩塊水泥磚頭冒充『金磚』,以6000元價格賣給楊某。發現被騙後兩個月,氣憤不過的楊某再次以買金磚為由約見李某,將其暴打成輕傷。近日,楊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大興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李某則因涉嫌詐騙罪被審查起訴。
水泥磚頭冒充金磚
去年7月,楊某通過微信搖一搖功能加李某為好友,聊天過程中,李某自稱手中有金磚,如果楊某喜歡,可低價給他,楊某信以為真。經過幾天商談,二人商定交易價格並約好見面時間地點。
交易當天,李某穿著帽衫,戴著口罩,提著一個手提袋。『金磚就在手提袋內。』李某稱。當楊某提出要先驗貨時,李某以買賣金磚違法,現場驗貨會被警察發現為由讓楊某先把錢交出來。李某將手提袋遞給楊某,然後拿著楊某的6000元錢現金離開。起初,因手提袋較重,楊某並未起疑心,但在回家路上,他打開手提袋,發現裡面裝著一個纏滿透明膠帶的鞋盒。楊某打開鞋盒一看,發現裡面竟是兩塊水泥石頭。楊某很生氣,但好面子的他怕說出去丟人並未報警,直接將石頭扔在路邊。
見面遭暴打至輕傷
兩個月後,李某收到一條申請加好友的微信。通過驗證後,對方主動和李某聊天詢問是否賣金磚。次日下午,李某與該網友在某停車場見面。李某率先到達約定地點,因未見到網友,李某便四處環視。『這時候,我的頭部後側突然被打了一下,當時有點蒙。隨後突然出現4個人,對我拳打腳踢。其中一男子走上前,問我是否認識他。我抬頭一看纔知是我之前騙過的楊某。』李某回憶稱,被打時他雙手護頭並未還手。後李某趁亂逃走並報警。後經鑒定,李某受輕傷。
當晚,楊某也來到公安局投案自首稱,因被騙後氣憤不過,便在路邊隨意找了3個人幫忙教訓李某。後楊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拘留逮捕,李某也因涉嫌詐騙罪被大興區公安分局移送大興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官提醒
檢察官表示,近來,微信、陌陌、QQ等手機網絡社交平臺,在增加陌生人相識機會的同時,也成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本案中,一名高中學生能夠成功實施詐騙,事主貪小利當然是主要原因,但微信等社交軟件不設置用戶身份認證功能,並且可在不見面情況下完成信息交流,給不法分子提供了極大便利。近期國內已發生多起利用『搖一搖』、『搜附近的人』等功能引發的強奸、搶劫、詐騙等刑事犯罪案件,為避免更多悲劇事件的發生,市民朋友們在『利益』面前一定要更多思考,多一分謹慎,多問一句為什麼,謹防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