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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監控、“帶標”上路……種種措施之下,春節期間,江西新餘、安徽廬江和湖南嶽陽三地公車私用現象近乎絕跡,令人欣慰。
始自去年,部分地方試行以拍賣爲主的公車改革,拍賣款項上繳財政之後對公務人員發放相應補貼。這種辦法的確剪斷了“公車私用”的利益鏈條,但在現實中也衍生出新的問題:部分官員爲了節約公車補貼,下基層少了。每月固定的“車補”劃入個人賬戶,在許多人看來就是一項收入,下基層相當於花自己的錢忙公家的事,不太樂意。
因此,車改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配套機制,避免補貼異化成新的特殊福利。而且公車改革的目的不是“公車不用”,而是“公車只能公用”,影響正常公務開展的公車管理手段必須及時修正。比如,湖南嶽陽曾經通過車補方式的公車改革最終改弦易轍,而江西新餘以“公務用車改革市民卡”保證了專款專用,便效果顯著。
當然,管公車,思路除了着眼於“限”,還應緊盯當前改革中罰則相對較弱的現狀,制定更詳細的責任追究機制。這樣圍追堵截才能確保公車改革不走回頭路。
其實,公車改革,制度建設只是第一步,也是較爲容易的一步。而破除官員心目中固有的特權思想,接受並踐行公務出行社會化,觀念更新更爲緊要與不易。
《人民日報》( 2014年02月10日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