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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午4時,是不少幼兒園和小學生放學時間,當孩子們興高采烈地準備返回家中,許多前來接人的家長卻因此愁眉不展,因爲大部分單位的下班時間是下午5時30分至6時。兩邊時間不對稱,那麼誰來接孩子?誰來照看孩子?這成爲家長們的心病。昨日,省政協委員張勇建議,有關職能部門聯合發文,明確幼兒園和小學中低年級放學後,爲在校託管時間,在託管時間內由學校安排專人值守。
張勇建議,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和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聯合發文,明確將幼兒園和小學中低年級的延時託管責任收歸幼兒園和小學。明確幼兒園和小學中低年級放學後,爲在校託管時間,在託管時間內由學校安排專人值守,收取一定費用(標準由省物價局覈准)。此項費用由家庭和政府各承擔一半。
同時,對於不需要延時託管的孩子,家長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禁止學校以任何名義在託管時間內收取任何費用;教育主管部門覈准一定的編數和職數,保障公辦幼兒園和小學託管工作的人力資源需求;對於積極響應延時託管政策的民辦幼兒園、民辦小學給予稅費減免方面的優惠。(記者彭瑋蔚王潔)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