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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編造可低價購房的謊言,騙取朋友的多名親屬的信任,並由此詐得錢財22萬元。日前,河北區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22萬元,並責令其退賠各被害人錢款。
付某系本市無業男青年。2012年6月至7月間,付某謊稱其伯伯是天津市消防局局長,能夠低價購買房屋,騙取了朋友陸某及其親友的信任,並由此騙得陸某親友樑某5.5萬元、韓某5.5萬元、吳某8萬元、馮某3萬元。在被害人多次追問下,付某爲掩蓋犯罪事實僞造了一份天津市房地產權證。
後經被害人報警,付某於2013年7月21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所騙贓款已被其全部揮霍。(記者孫啓明通訊員王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