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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轟動一時的浙江溫州公務員醉駕“換血案”11日在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事件“幫兇”協警潘某被控徇私枉法罪站在了被告席上,不分是非做“好事”的他將面臨法律的審判。
被告人潘某原是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的協警。去年6月5日晚上,溫州一名陳姓男子在行駛途中被執勤交警查獲醉酒駕駛,公安人員對其提取血樣後交付當晚值班的潘某。登記其血樣後,潘某將該血樣保存在單位備勤室冰箱內,準備於次日進行血液鑑定。
事發第二天,陳某的母親王某撥打值班室電話請求用自己的血來換兒子的血。“她打了好幾個電話過來,不斷求我幫忙,說他兒子剛考上副科,如果醉駕被判刑前途都毀了。”潘某說,
據悉,醉酒駕駛的陳某原系溫州市甌海區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代辦中心副主任,潘某內心掙扎一番後同意。
6日凌晨4時許,王某將自己的血液交給潘某,趁其他值班民警還在睡覺的機會,潘某將放在備勤室的陳某血液偷出,在衛生間將陳某的血液與其母王某血液混合後放回備勤室冰箱內。
去年6月6日下午,溫州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對陳某涉嫌酒後駕駛提取的血液進行檢驗、鑑定,發現血液內酒精含量與之前陳某被查時檢測出的酒精含量數值相差懸殊,遂啓動內部調查機制。換血事件因此敗露。
“我現在非常後悔。”在庭審現場,潘某把頭埋得很深。
據悉,醉酒駕駛的陳某已於去年7月26日被鹿城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半月並處罰人民幣2500元。而據鹿城區人民檢察院方面透露,陳某的母親王某也已於去年12月被移送檢察院,目前正處於審查起訴階段。
公訴機關認爲潘某身爲司法工作人員,徇情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訴,其行爲已經觸犯了法律的相關規定,應當以徇私枉法罪追訴。
鹿城區人民法院將擇期對此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