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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從鄂州市委組織部獲悉,該市最近出臺新規明確要求按黨性強、發展強、服務強的標準“優先配強村書記”,對本村無合適村黨組織書記人選的,可根據黨員羣衆意願,不拘身份、年齡引進能人,或採取大村帶小村、強村幫弱村等方式,探索優秀村黨組織書記跨村任職或兼職,條件具備的可跨區域任職或兼職。
這份名爲《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兩委”班子和黨員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的文件規定,村主職幹部基本報酬,不低於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前3年平均數的1.5倍;其他村幹部基本報酬,不低於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前3年平均數。村幹部基本報酬所需資金由區(開發區)、鄉鎮(街道)財政統籌。對連續3年獲得“五比先進獎”或連續任主職15年的村主職幹部,經鄉鎮黨委考覈,區委組織部同意,在繼續任主職期間可比照享受相同工作年限的鄉鎮(街道)副科級幹部工資待遇。對50年以上黨齡且無固定收入來源的低收入黨員,每人每月定額補貼50元。(記者楊念明通訊員江成軍)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