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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加快全區空白鄉鎮郵政局所補建項目進度,保障局所儘快投入運營,日前,寧夏自治區郵政管理局聯合自治區發改委向各市(縣、區)發改局和郵政管理局下發通知,着力推進空白鄉鎮郵政局所補建項目驗收移交。
通知從五方面對驗收移交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竣工驗收移交由市(縣、區)發改局牽頭,項目所在地的市郵政管理局、郵政企業、鄉鎮政府及財政、建設、國土、消防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會同自治區發改委、自治區郵政管理局以及自治區郵政公司組成驗收小組開展驗收。二是明確驗收依據。要求依據國家發改委《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參照空白鄉鎮郵政局所補建參考標準進行驗收。三是明確驗收方法。補建項目完工後,對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先由市(縣、區)發改局初驗,合格後再組織相關部門全面驗收;竣工合格的項目逐項填寫竣工驗收表,不合格的由驗收組提出整改意見,建設單位進行整改並在整改後提請複驗。四是明確移交程序,驗收結束後,由市(縣、區)發改局與郵政企業簽訂《寧夏空白鄉鎮郵政局所補建房屋移交協議》,正式辦理移交手續,並將移交資料報自治區發改委和自治區郵政管理局備案。五是明確驗收要求。各市郵政管理局、市(縣、區)發改局加強聯繫,認真組織好項目竣工驗收,做到完工一個、驗收一個,保證項目儘早發揮作用,開展郵政普遍服務法定業務。
寧夏自治區郵政管理局
(來源:郵政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