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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2月19日電(記者曲哲涵)中國保監會19日發佈《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
《通知》規定了監管、監測和內控三類比例實行差異化監管:一是監管比例,投資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境外投資的賬面餘額佔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監管比例分別不高於30%、30%、25%、15%,投資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無監管比例限制。二是監測比例,針對流動性狀況、融資規模和各類別資產等制定風險預警比例。三是內控比例,制定投資內部風險控制比例,經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機構審定後向保監會報告。
2010年保監會發布《關於調整保險資金投資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保險資金投資證券投資基金和股票的餘額,合計不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