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爲貪財竟將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兒媳婦以介紹結婚對象的形式出賣給他人。經陝西省富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拐賣婦女罪判處被告人楊絨、蒲飛濤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萬元。
婆婆楊絨發現兒媳婦王某與兒子結婚後,精神不正常,數次離家出走,且不能與兒子過正常生活,便心生嫌棄,但將病兒媳推出家門又不甘心,還想“撈回些錢”。於是在2013年2月,楊絨找到同鄉蒲飛濤,向其說明王某的情況,讓其重新給王某“介紹結婚對象”,並提出只要把當初娶兒媳的彩禮錢和花銷共5萬元要回來就行了。同年3月,蒲飛濤將王某“介紹”給富縣鉗二鄉的樑某,隱瞞了其已婚和精神不正常的事實,共收取樑某彩禮6.8萬元,楊絨分得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