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東方網記者周晏珵2月20日報道:今天,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市政府最近批准通過、即將於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辦法》(簡稱《辦法》)主要內容。
醫患糾紛涉及醫學、法律等專業判斷,具有高度複雜性。人民調解要真正在解決醫患糾紛中起到積極作用並確保公信力,就必須提高其專業性、權威性。
爲此,《辦法》明確,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諮詢專家制度,爲人民調解提供專業支撐。一是組建醫患糾紛人民調解諮詢專家庫,二是明確司法、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制定專家諮詢程序和規則,三是明確在調解具體糾紛個案時必須啓動專家諮詢程序的情形,四是明確諮詢專家的選定應當遵循迴避原則,五是明確專家應當就醫療機構過錯、過錯與損害的因果關係、責任程度等事項提供諮詢意見,諮詢意見作爲調解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