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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開始了,校園安全成爲交管部門的工作重點,據瞭解,漳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已部署對中小學生無證駕駛超標電動車、不按道行駛等現象進行提示和勸導,全力排除學生交通安全隱患。
駕駛超標電動車中學生駕駛超標電動車現象較嚴重。在市區,一到上下學高峯期,隨處可見穿着校服的中學生駕駛超標電動車在人流、車流中穿行,多數不戴安全頭盔,逆行、超載現象較爲嚴重,因此而引發的交通事故也時有發生。
交警部門提示:駕駛超標電動車必須年滿18週歲、依法取得摩托車(準駕E)或輕便摩托車(準駕F)駕駛資格,超標電動車須安裝臨時號牌,攜帶臨時登記證,戴安全頭盔,在覈準通行道路的機動車道右側行駛,不準載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的,處300元罰款,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扣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