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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決定向社會公開國務院各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以鎖定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底數”,接受社會監督。據媒體2月21日統計,目前已有47個部門公佈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總量達1031項。
這一份審批項目清單,讓“權力”二字不再抽象,一目瞭然。媒體盤點,在已公佈清單的部門中,目前保留行政審批項目最多的是國稅總局,達87項。保留行政審批最少的是國資委與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二者均僅有1項。除了總量和審批內容明晰化,各部門簡政放權的力度也很明顯:國家鐵路總局取消行政審批項目近六成,文化部則下放了近7成的審批權。
從去年4月到今年2月,國務院已經先後5次下放了行政審批權,力度不可謂不大。只是公衆都只能大概瞭解下放總量和諸如生產經營、表彰評估這樣的大門類,對各部門的權力運行狀況、簡政放權的進度並無詳細把握。此次公佈的審批項目清單,變抽象爲具體、變籠統爲詳盡,讓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邊界變得明晰化、動態化,也讓政府職能改革變得有的放矢。
高度集中且事無鉅細的行政審批權力,是標準的計劃經濟符號,與大政府小社會的社會生態互爲因果,不但導致了社會自治能力的萎縮,也給公共管理改革帶來很大的難題。有的審批權因伴隨一項實效性項目而生,取消本是自然而然,現在卻納入了簡政放權的成績;有的部門暗度陳倉,“邊減邊增”和“明放暗管”的問題始終存在;有的審批權涉及多個部門、處在權力交叉地帶,改革的節奏因權屬的模糊而放緩。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通過設立扶持項目、評獎評優項目、命名掛牌項目等進行公共資源的政策性分配……此類“隱性審批”的存在,稀釋了改革的效果,讓大數據描摹的簡政成果變得不再那麼“實誠”。
國務院公開各部門行政審批清單,並要求“除公開的事項外,各部門不得擅自新設行政審批事項,”就是旨在掃清這些權力死角,揭開這些“隱性審批”的把戲。一份公開的審批清單,一方面是對各個機關的約束,一方面也可看作對公衆監督的邀請。它勾勒出了一個改革進度表:成果清晰可見,下一步的目標也因此可以確定。
除此之外,權力清單和此前公佈的三公經費一樣,也是政府邁向透明化的舉措。將行政放置在公衆監督之下,將權力放置在陽光之下,讓老百姓不是通過媒體望風和街談巷議來猜測政治運行,這個進步的重要性恐怕並不遜色於簡政放權。(劉白)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