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兩名出租車司機在火車站“摞活”(非法拼車)、繞道多收取乘客車費,市客管辦經調查覈實後,依據《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嚴厲處罰違規司機,昨日處理完畢。
2月8日,海河公司牌照爲津E17320出租車駕駛員,在天津站承載3位河南乘客去大寺鎮,不打表“摞活”運送3位乘客,向其中兩人各收取30元車費,向另一人收取20元車費。該駕駛員違反《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三項規定,客管部門依法對其處以1000元罰款。1月26日晚8點多鐘,晨華公司牌照爲津E10492出租車駕駛員,在天津站承載1位乘客去金鐘河大畢莊,因繞道多收費被乘客投訴。經覈查,此趟業務正常打表應爲13.6公里,應收車費30.10元,加收1元燃油費,合計應收31.10元。而該駕駛員卻打出了16.30公里,收取乘客39元車費,實際多繞行2.7公里,多收車費7.9元,執法人員責令其退還多收7.9元車費,並對其處以1000元罰款。(記者蘇曉梅通訊員楊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