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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東方市有關部門獲悉,該市大田鎮紀委副書記倪俊強因工作積極性差,長期上班不正常,不遵守工作紀律,未履行工作職責,經常缺勤而被東方市紀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在全市範圍內予以通報。
經東方市紀委調查,2011年10月至今,因鄉鎮換屆人事變動,倪俊強由大田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調整爲鎮紀委副書記,思想上產生消極情緒。2013年8月17日,倪俊強因簽到但不在崗被東方市紀檢部門誡勉談話並在全市通報。2013年下半年,倪俊強因工作積極性差,長期上班不正常,再次違反工作紀律。
東方市紀委認爲,倪俊強身爲中共黨員,大田鎮紀委副書記,沒有發揮紀檢監察幹部的表率作用,不遵守工作紀律,未履行工作職責,經常缺勤,給本單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其行爲已經構成失職、瀆職錯誤。
2月24日,經東方市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倪俊強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同時,建議市委組織部按照規定程序免去倪俊強大田鎮紀委副書記一職並將其調離紀檢監察系統。
東方市紀委在有關倪俊強違紀問題的通報中指出,對倪俊強違紀問題的處理,體現了該市紀委強化對紀檢監察幹部紀律的剛性約束,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以及對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幹部堅決調離的鮮明立場。同時也表明了該市堅決反對“四風”,持續整治庸懶散貪奢,全面深化改革,改進幹部作風,加大對黨員幹部違紀違法行爲查處力度的堅定決心。(記者寧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