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不動產登記工作
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國函〔2014〕28號
國土資源部:
你部《關於建立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有關問題的請示》(國土資發〔2014〕1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建立由國土資源部牽頭的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
2014年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