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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打着介紹工作的幌子騙親戚來津,隨後強迫對方加入傳銷組織,一男子試圖以此手段發展傳銷下線,不想當日即落網。鑑於該男子已得到被害人諒解,日前,西青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其拘役5個月。
2013年7月8日,湖南省男青年於某以介紹工作爲由,將親屬蔣某騙至本市西青區一平房內。後於某對蔣某洗腦,勸其參加傳銷組織,蔣某對此堅決拒絕。當日22時起,於某開始對蔣某採取看守、監視、勸阻等方式強迫其加入傳銷組織,非法限制蔣某人身自由至7月11日15時30分,後蔣某被公安機關解救,於某也於當日被抓獲歸案。
查明犯罪事實後,法院認爲,被告人於某非法強制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鑑於被告人於某沒有給被害人造成傷害,被抓獲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得到被害人諒解,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