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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接受了本報記者與和訊網的聯合訪談。
在採訪中,遲福林認爲,農業現代化和農民社區化可能是未來農村發展的大方向,但不能簡單爲了農村土地,把農民趕到樓上,這並不是一個好的辦法。一定要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趨勢,一定要尊重農民意願,一定要在保護農民利益的前提下,而不是以剝奪農民土地爲目的。
說到當前在農村土地資源配置中出現了很多突出問題,很多人不明白到底是市場造成的還是行政行爲造成的,遲福林的看法是,政府規劃用途管制缺乏剛性約束是主要原因。“我認爲關鍵還是要相信農民。35年前小崗村的改革就是從相信農民開始。所以我建議今年應當儘快出臺並加快實施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和建設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的實施方案,按照三中全會決定,儘快修改《物權法》,將農村土地使用權明確界定爲可抵押的財產權”。
遲福林表示,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集體股份佔有收益、抵押擔保繼承權等等,這些重大改革的提出,可以使農民帶着土地財產進城。“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是物權,而不是債權,應當受到《物權法》保護,這樣它才能成爲農民財產權的主要來源。這樣就可以使一部分農民逐步調整成爲中等收入羣體。”
“當然這很複雜,需要選擇有條件的地方試點。但是我們現在聽到的解讀是,常常以這種複雜爲由,或者擔心農民短期行爲而不是積極主動推進。”遲福林說。(本報特派記者尤暢)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