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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您認爲,在中國,多大年齡結婚合適?到底是早結婚,還是該結婚,看來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太一樣。在今年的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奧克斯集團董事長鄭堅江提出一項建議:修改法定婚齡。他建議,男結婚年齡應改爲不得早於20週歲,女不得早於18週歲。
而目前,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晚婚晚育應當予以鼓勵”。
鄭堅江認爲,如果結婚年齡提前,有利於延緩目前的老齡化人口結構及優化生育;有利於年輕人更早進入社會,更早承擔責任,增加成熟度和責任感。
但是,鄭堅江的建議並沒有得到更多網友的積極響應,有人就說:“其實現在大學生也可以在學校裏結婚,但爲何人數卻不多?原因很簡單,自己什麼都沒有,還在啃老,又怎麼承擔起家庭的責任。”
今天,我們就來看一看,國外是否也有嚴格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對適婚年齡有沒有爭議?
《全球華語廣播網》日本特約記者黃學清說,日本雖然也有法定結婚年齡,但是,只要監護人同意,即使低於這個年齡,也可以結婚。
黃學清:日本法律規定的適婚年齡是男性18歲,女性16歲。但是日本的成年標準是滿20歲,20歲以下都屬於未成年人,所以未成年人在申請結婚的時候,要有父母等持有監護權的長輩的同意,一旦結婚,儘管不到20歲,在法律上也將被視爲成年人。
當初,基於女性比男性成熟早的觀念,規定女性比男性的適婚年齡早。但是近年來,因爲身心都沒有成熟的女性過早的生育,養育子女的精神和經濟壓力導致虐待、遺棄甚至殺害子女的事件多次發生。很多意見認爲,男女的適婚年齡都應該改爲18歲。還有觀點認爲,適婚年齡的不同是男女平等的時代中的一種不平等。在2009年的法制審議會上,已經確立了男女的適婚年齡都應該是滿18歲,這將成爲政府修改立法的方針。
日本的平均結婚年齡比法律規定的晚的多,並且是逐年向後推移,男性的初婚年齡2000年是28.8歲,2010年是30.5歲,女性也從27歲推移到了28.8歲。而未婚率也是逐年增加,30-34歲的男性的未婚率,2000年是42.9%,2010年是47.3%,女性從26.6%增加到了37.5%,這已經成爲日本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
在印度實習的曉宇介紹,印度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女不早於18歲,男不早於21歲。但是,法定歸法定,實際執行起來就是另一回事了。
曉宇:印度有根基牢固的傳統文化和宗教文化,法律在現實面前顯的蒼白無力。目前來看,只有大城市,人們能大致遵守這個法律規定,女孩18歲,男孩21歲之後才結婚。因爲大城市,大多數的人現在開始接受教育,結婚的年齡也會相應延遲。但是在廣大的不發達地區或者在城市的平民區,早婚或者重婚的現象很嚴重。很多人早早的結婚,他們只舉行儀式,並不進行法律登記,這種婚姻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在當地的風俗是認可的。像我們在德里的時候,我們房東的女傭只有22歲,當時她有三個孩子,她最大的孩子已經6歲了。
在印度,也有關於“適婚年齡”的爭論。
曉宇:有專家覺得這是他們的文化,也是他們社會歷史存留下來的東西,早婚、晚婚看大家自己的意願,不應該做出一些強硬規定。印度宗教有生殖崇拜,有的專家則希望,印度像中國一樣,把法定年齡調的稍微大一點,進行計劃生育,以控制人口的過快增長。他們似乎不太擔心晚婚、晚育帶來的,比如說老齡化的社會問題,他們更關心的是如何讓現有的法律起作用,抑制早婚和重婚來保障女性的權益。
最後來看德國,在德國工作的文木透露,德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6歲。不過在此基礎上,還有一定的條件限制。
文木:在德國,法定結婚年齡是16歲,但是也有條件的,如果雙方都是16歲,在法律上基本不允許結婚,而是其中一方要18歲,另外一方如果16歲,要有家長或者監護人的簽字同意,有條件的可以結婚。
但是,在德國,雖然法定婚齡比較低,但由於學業、生活的壓力,很多人並不願意走入婚姻的殿堂。現在的德國,結婚的比例只有五十年前的一半。而選擇走入婚姻殿堂的年齡爲30歲左右甚至是30歲以上。與此同時,離婚率高也擋住了年輕人成家的腳步。爲此政府出臺了很多措施來鼓勵德國人結婚、鼓勵生子。
文木:在德國,離婚率非常高,也是德國目前來說社會問題之一,比如在2010年每一千對夫妻當中就有11對夫妻當中離了婚。現在雖然是德國規定法定年齡在16歲就可以結婚,但是還是有很多人不願意走進婚姻的殿堂。目前,德國政府出臺了很多規定,比如結婚會給予一些優惠,如果一男一女兩個人結婚,那麼女的稅收可能就會比較低,如果你們再有孩子,可能政府還會給這個孩子一些補助金。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