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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上午9時,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多名政協委員作大會發言。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原院長張廷皓作了題爲《保護工業遺產刻不容緩》的發言。
張廷皓:
工業遺產是指具有歷史價值、社會價值、科學價值和藝術價值的工業文化遺存,是人類文化遺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任何時代的工業遺產,都由物質載體和精神內涵共同組成。中國工業發展史雖只有一百多年,但留給我們的不僅僅是飽經滄桑的廠房、高爐、井架和船塢,還留下了清末以來,中國從封建制度到社會主義制度這一歷史鉅變的見證,反映了中華民族的興衰,記錄了一代又一代中國人爲實現中國夢艱辛奮鬥的歷程,體現了中國獨特的文化傳統、歷史命運和基本國情,也揭示了我們今天註定要選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歷史必然性。
因此,對於廣大產業工人和城市民衆而言,高高聳立的廠房和不再轟鳴的機器不是冰冷的鋼鐵和磚石,它承載着幾代人的奉獻和理想,其中的人文精神已賦予工業遺產以活的靈魂。對於城市而言,工業遺產是厚重的歷史文化資源,是凝聚人們情感的紐帶,通過科學保護與合理利用,深入挖掘工業遺產的文化內涵,可以爲城市文化傳承與未來的發展帶來長久的後續動力。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意義重大。
2013年,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組織了工業遺產保護與合理利用專題調研。我們看到,一些高明的城市領導者,通過制定科學的城市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較好地保護和利用工業遺產,在增加城市魅力、推動改革發展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時我們也瞭解到,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工作整體上還任重道遠。一些歷史悠久的工業設施由於無法滿足現代化生產的需要而被拆除;一些傳統工業企業關停並轉,大量生產設施被作爲廢棄物銷燬或變賣;在巨大的空間發展需求和土地供給壓力下,一些城市對處於市中心和近郊區的老工業基地實施搬遷,代之以新興產業或房地產開發,原有的工業遺存和歷史風貌不斷消失,如不抓緊採取有效措施進行保護,將會有大量重要的工業遺產迅速消亡,當人們意識到它珍貴价值的時候,只能是慚愧和遺憾。
一、建議工業遺產屬地政府切實承擔起保護工業遺產的責任,儘快行動起來。企業在市場壓力不斷加大、土地供給日益困難的情況下,爲了生存和發展,更新換代、拆舊建新,依然是節約成本和利用土地空間最現實的選擇。爲了壓縮過剩產能,對一些企業實施關停並轉以及城市基礎設施改造和生活環境改善,也是利國利民的大事。然而,這些與工業遺產保護之間產生的矛盾如何解決?歸根結底還是要靠政府。這首先是對城市領導者智慧的考驗。建議我們的城市領導者樹立起重點保護與合理利用的意識,切實承擔起保護工業遺產的責任,通過科學規劃、統籌協調,破解難題,讓工業遺產爲城市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讓我們的人民不斷溫故知新,更加堅定自信,更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
二、建議國務院採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工業遺產保護工作的體制機制。工業遺產種類多、分佈廣、認定過程複雜,保護與利用工作涉及諸多部門。要對工業遺產實施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就要按照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從中央政府層面建立和完善科學的領導體制和管理機制,明確各部門的法律職責,爲基層工作提供指導,爲實施依法管理創造必要的條件。
三、建議有關部門抓緊完善法律法規,加快工業遺產保護的法治化進程。在國務院公佈的第一批至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雖然已經包括112處近現代工業遺產,但由於工業遺產的概念提出較晚,我國《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規尚未對其作出明確規定,目前國家層面指導和規範工業遺產保護工作的文件主要是2006年國家文物局下發的《關於加強工業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其權威性和約束力顯然不能適應實際工作需要,也不符合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建議有關部門結合正在開展的《文物保護法》修訂工作,充實完善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的內容,同時抓緊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導性文件,使工業遺產保護與合理利用工作儘快走上法治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