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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崔靜)民政部12日發佈消息稱,民政部、中國保監會、全國老齡辦日前聯合下發《關於推進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
意見指出,推進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工作,是構建養老服務業風險分擔機制的重要內容,是提升養老機構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強化養老機構內部管理,降低運營風險,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意見指出,養老機構責任保險應當覆蓋老年人從入住養老機構開始接受服務的全過程。要明確保險責任免除情形和除外責任,參考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合理確定保費標準、賠付方式、責任限額和爭議解決方式。鼓勵各地根據實際,制定補充條款或擴大保險範圍。要建立費率浮動機制,實施等級費率和經驗費率,促進養老機構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避免責任事故發生。
意見強調,對於財政部門給予的保費補貼、公辦養老機構的保險費用應當列入預算管理,嚴格專款專用。各養老機構應當嚴格遵守保險協議約定,按期支付保險費,不得向入住老年人另行收取責任保險費,嚴禁截留挪用保險賠償金。入住老年人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協議約定,及時辦理賠付手續,協助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據瞭解,在三部門聯合下發意見之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湖北、廣東等地已經開展了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工作。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