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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商家爲推銷產品,在廣告中誇大其詞,引誘消費者購買的情況屢見不鮮。貨到手中才發現與宣傳大相徑庭,還遭遇了產品被註銷、苦尋商家無主的窘境,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市民投訴:實物與廣告多處不符
“一年前,我花1280元買了15盒滴耳液,當時廣告宣傳說有32味純中藥,收到貨後這才發現藥盒上的成分有‘醋酸氯已啶’等多種西藥成分”,今年87歲的田大爺覺得,自己可能被廣告忽悠了。昨天,田大爺向記者展示了那份廣告宣傳頁和實際收到的藥品。其中,宣傳頁提到了“32味名貴中藥”、“三服就可根除耳疾”、“保準斷根十年不犯”等字眼,而藥品包裝中產品性能結構一欄,卻只標明瞭“雙烷基季銨鹽及醋酸氯已啶”等西藥成分,藥效也變成了一般的消炎、止痛。
對此,記者諮詢了武警醫院附屬醫院耳鼻喉科張淑香主任,她建議耳疾患者儘快就醫,確診後才能對症下藥。另外,對於“三服就可根除耳疾”、“保準斷根十年不犯”的說法,張主任認爲很不科學。事後,田大爺曾多次聯繫當時發貨人,可電話總打不通,如今更是停機了。“我也向12315舉報,如今就想退款”,田大爺擔心,找不到賣家還能不能要回這筆錢?
記者調查:藥品已被食藥局註銷
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瞭解到,產品性能結構及組成不是判定是否爲中藥的標準,該滴耳液爲“械”準開頭字,屬外用器械類藥品,而正規中藥應有國家藥品準字號的“Z”字標識。
另外,記者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的醫療國產器械中搜索發現,田大爺購買的這款由南陽市一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滴耳液,已於2013年3月19日註銷。也就是,在田大爺買藥後半個月,藥品就被註銷。對此,記者再次向12315熱線進行諮詢,工作人員表示田大爺的舉報,已被該廣告經營者屬地工商部門受理,由於案情複雜,調查還在進行中。對於田大爺剛剛提出的退款申訴,也已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支招
一:申訴期限一年 儘快投訴舉報
受理該申訴的工商局工作人員表示,由於有申訴期限,消費者應在第一時間進行舉報。“自購買商品一年之內都爲申訴有效期,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只要未超過保修期或者購買後未超過保質期的商品,消費者都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舉報”,工作人員表示。
二:無申訴對象協調無果 可起訴廣告經營者
除了向職能部門舉報,雲傑律師事務所的斯律師表示,消費者還可直接對生產廠商或者經營者提起訴訟,不過由於訴訟成本高、週期長、手續繁瑣,儘量走職能部門申訴協調的解決渠道。若工商等部門最終協調無果,也找不到最終的申訴對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相關規定,消費者還可以對廣告經營者、虛假信息廣告的發佈者提起訴訟。 (記者郝穎實習生高若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