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新一期《學習時報》刊登聞新國的署名文章《錢都去哪兒了》,文章指出,一些單位虛高上報往年“三公”支出,通過數字遊戲的方式來體現本年度“三公”支出減少。一些領導甚至借控制發放津貼之機,將資金用於漏洞更大的其他支出方面。
文章稱,“八項規定”出臺後,“三公”、津貼等與財政資金管理相關的改革,成效初顯,而且這些措施與以往相比,有令不行的風氣有所改觀,但是與存在的問題相比,與人們的改革期待相比,取得的成效還是不夠的。
文章指出,一些單位以觀望的心理推進,甚至想方設法鑽政策空子,力爭分享最後晚餐。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就對取消公務車作出了規定,但是地方特別是各單位普遍不存在主動推進這項改革的意圖,其他涉及影響單位領導財權的改革措施更是有如此遭遇。
一些地方部署落實政策時,只是上行下效轉發文件。沒有可供操作的詳細標準,難以推進,結果集體違規、法不責衆的現象比較普遍,很多政策落實還是處在測算摸底階段。有些地方財政部門最後乾脆對各單位的支出以一個固定的比例象徵性地壓減,而預算管理上並沒有作出深入細緻的規定。
文章還指出,一些單位虛高上報往年“三公”支出,通過數字遊戲的方式來體現本年度“三公”支出減少。一般式的聯合檢查代替專業審計,而檢查時只是簡單勸誡,沒真正觸動利益和靈魂。
文章強調,導致“三公”問題的病根在深處,如果治了“三公”,其病根未治,其他方面的公共支出同樣會是貪污腐化的重災區。由於不是全面性控制支出,這次治理就明顯存在這一問題,一些單位領導甚至借控制發放津貼之機,將資金用於漏洞更大的其他支出方面。
文章表示,當前公開透明的財政制度還遠沒建立並有效運轉起來。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公共財權私人化。中國財政體制存在三個層次的分權,一是中央對地方的分權,二是地方對部門的分權,三是部門對個人的分權,結果在官本位突出的環境下,部門領導特權膨脹,單位財政公共資金就爲部門領導控制。要解決錢去哪兒了的問題,實際上就要求各級政府真正進行自我革命。不解決公共財權的部門化和私人化問題,公共支出的管理就很難有突破。
公共預算軟約束。目前預算依據不足,預算方式跟不上形勢,預算的民主化和公開化都不高,加之預算過於籠統粗疏,導致預算約束力不強,這種情況下財權就會爲個人隨心所欲支配。
問責機制形式化。一是現有財政體制總體來說不存在嚴格的問責機制。二是缺乏循環問責機制,中國形式上有審計人大紀檢機構進行代理式問責,但是來自於授者權的問責不足。三是利益相關者缺乏直接的問責權限,廣大民衆,甚至部門單位的一般公務人員由於種種制度障礙,被一道道無知之幕排除在正常的問責之外。
文章建議,構建現代財政制度需要從兩大方面來抓:一是從稅收與產權及個人權利的相互影響,通過對私權的保護、調節和對公權的監督、制約,構建有利於權利保障和權力約束的財政收入獲取機制;二是通過事權的明晰和財權的控制,對政府配置資源的方式進行約束、限定和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就是財政改革中對財權加以控制的重要部分。
文章還表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財政支出制度加以改進。
實行財政預算的正面清單制度。根據單位的事權,對各單位的部門預算進行全面細緻的分類,除規定的項目外嚴禁開支。開支標準真正實現單位收支分離脫鉤,消除部門支出差距。同時要解決部門預算與決算脫節的問題實際預決算公開制度,曬出全面的收支明細。
完善公共支出交易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採購和重要項目招投標制度,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購買支出要有明確的市場參考價作爲支出的備查清單。資產性支出要有實物可查,服務性項目要有詳細的服務清單,清查假合同假招標。對公共支出各環節不相容崗位進行完全分離,完善單位內部控制程序。
改進和加強人大、審計和紀檢監督制度。真正授予相關機構的監督權力,並對監督失職進行問責。審計部門對各預算單位財務報告進行年度審計,重點進行合規性審查。人大和紀檢機構要充實懂財務的業務人員,對財政預決算和各類支出進行常規性審查監督。
對財政支出制度進行系統性技術改進。儘快建立我國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制定全國統一的公共財政會計覈算指南,對各種類別的支出覈算進行示範性列舉,指導單位會計覈算,保證會計覈算的準確、真實。加快“三公”支出改革,儘快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制定公共招待的詳細規定。
強化單位財務檔案管理。將單位檔案管理特別是財務檔案管理達標作爲強制性要求。保證財務檔案安全完整,爲外部監督提供可查詢可追溯的記錄資料,確保監督有據可查,消除違法違規者的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