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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漢市政府原則通過《改善空氣質量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覈評價辦法(試行)》。今後,大氣污染防治指標有沒有完成,將和各區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政績掛鉤。下月起,對各區PM10濃度進行考覈,並排名通報。PM10濃度下降比例未達標者,區政府在年度減排考評中將被一票否決。
空氣質量怎樣評判,《辦法》也給出了量化指標。其中,空氣質量改善績效指標即爲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指標。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指標則包括企業大氣污染治理、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控制、產業能源結構調整、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大氣污染控制管理等6類指標。
2013年,武漢市PM10和PM2.5年均濃度值分別爲124和94(單位:微克/立方米)。考覈以2013年作爲基準年。按照指標要求:今年全市空氣中PM10年均濃度應比2013年下降8%,PM2.5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4%;2015年應比2013年分別下降18%、10%;2016年應比2013年分別下降28%、15%;2017年應比2013年分別下降38%、20%。
今年7月起,武漢各區和相關部門月度和年度考覈情況將向社會公佈,同時向市委組織部、市治庸問責辦等部門通報,作爲對各區和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覈評價的重要依據。
今年武漢市將對9個國控監測點所在的區PM2.5和PM10年均濃度下降比例進行考覈,具體爲:江岸、漢陽、武昌、青山、東西湖區和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對2013年沒有開展PM2.5監測的區,2014年只對PM10指標進行考覈。從2015年起,將對全市各區PM10和PM2.5指標進行考覈。
2015年工作指標
1、完成50家企業清潔生產審覈;
2、全市清潔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例達到38.8%;
3、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3450萬噸;
4、再淘汰一批落後產能;
5、累計完成新能源汽車推廣量不低於10000輛;
6、全面淘汰財政撥款的黃標車;
7、完成現有34家採石場綜合整治;
8、重點企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達標率不低於96%;
9、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率不低於80%;
10、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場所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裝置覆蓋率達到75%;
11、城區公交車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的比例達到65%以上,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註冊營運的黃標車;
12、全密閉渣土運輸車輛佔全市總數的比例達到100%;
13、城市主幹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7%;
14、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
15、全面供應國Ⅴ車用汽油;
16、完成54座破損山體修復;
17、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
2016年工作指標
1、完成60家企業清潔生產審覈;
2、全市清潔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達到39.7%;
3、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3400萬噸;
4、重點企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達標率不低於97%;
5、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率不低於85%;
6、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場所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裝置覆蓋率達到90%;
7、城市主幹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9%;
8、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
2017年工作指標
1、完成60家企業清潔生產審覈;
2、全市清潔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達到40.9%;
3、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3383萬噸,與2012年相比實現零增長,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至50%以下;
4、重點企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達標率不低於98%;
5、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場所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裝置覆蓋率達到100%;
6、城市主幹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
7、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