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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羣衆切身利益的停車費漲價到底誰說了算?日前,廣州公佈差別化停車收費優化調整聽證方案,停車費大幅上漲引發爭議。3月28日,這一方案即將召開聽證,但供選方案爭議巨大且缺少選擇,讓市民和專家擔憂聽證會恐流於形式。
兩套方案都漲價,聽證會還是漲價告知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23條規定,制定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徵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
3月11日,廣州市物價局公佈了《廣州市優化調整停車場差別化收費方案》,擬上調停車費1至3倍。記者研究兩套漲價方案發現,方案一提出“商業停車場最高漲幅60%”加“住宅漲幅最高300%”;方案二是“商業停車場最高漲幅100%”加“住宅不漲”。
根據此次價格聽證的日程安排,23日有關部門將召開聽證代表會議,28日正式聽證。而無論怎麼選,車主在商業、計時和住宅停車的綜合支出將增加1至3倍,這也讓方案本身備受爭議。
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指出,兩個方案的主題只有兩個字:“漲價”,“聽證代表只有兩套方案可以選擇,可以預料的結果是一個意見比較大的方案遭炮轟而被否決,而另外一個方案最多進行微調後順利通過。最終路邊停車費將大漲,相關經營方將成最大獲益者。”
他表示,這兩個方案區別只在“朝三暮四”或是“朝四暮三”而已,這樣的聽證會恐怕難以起到聽證的作用。作爲本次聽證會一名代表,廣州政協委員韓志鵬對記者說:“雖然相關部門一年前就開始調研,但目前看兩套方案都不讓人滿意,實際上,應該有第三套或者更好的選擇方案,應該多聽聽市民的意見。”
儘管有關部門1年多的調研可謂“曠日持久”,但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日前發佈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廣州過半受訪市民並不贊成提高停車費,並質疑該治堵方式的效果。
在不少市民看來,此次聽證會可能再次成爲“漲價會”—徒有聽證會之名,而無聽證會之實:走形式,做樣子,最終該怎麼漲還是怎麼漲。
廣州市物價局則表示,差別化停車收費標準調整已經考慮到廣大市民的承受能力,合理控制二、三類地區提價幅度、換乘停車場收費實行較低標準、住宅區停車場按照“保本微利”原則制定等方法,合理調節市民停車需求。
至於咪錶停車場的升價幅度爲何這麼高,廣州市物價局稱,咪錶停車場佔用道路資源,對交通的影響較大,作爲城市停車管理的有效補充,主要滿足短時臨時性停車需求,參照國內外經驗,按照停車“路外優先於路內”原則,城市咪錶停車場均執行政府定價最高收費標準,鼓勵車主優先將車輛停放在室內、露天等路外停車場。
“拍腦袋”定出來的漲價?充分論證做到了嗎?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多數市民對於政府治理擁堵十分支持,對於實現差別化的停車收費、引導公共交通出行也持贊成態度,但漲價的範圍多大?提價的幅度是多少?政府是如何計算規劃的?應該廣泛徵求各界意見,汲取智慧,而不應“閉門造車”,單方面提出方案。
廣州市相關部門指出,調整停車費是發揮“價格槓桿”作用,目的是爲了緩解交通擁堵問題。但在一些專家和不少市民看來,這樣的理由過於牽強。
廣州市人大代表、廣州市社科院哲文所所長曾德雄表示,現行方案無法說明漲價後會給交通帶來多少好處。反而,北京等地提高停車收費後的經驗表明:兩三個月短期內停車費提高緩解了交通擁堵,但很快就恢復了擁堵常態甚至變本加厲,因爲出行不便、公交不健全、公共停車場短缺等因素,“價格槓桿”直接轉化成了剛性價格上漲。
對此,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胡剛等城市規劃專家表示,價格槓桿要撬動,首先服務供給要跟上,否則,就難稱槓桿,而是藉機斂財。
其次,爲什麼一個方案漲價幅度是300%,另外一個方案是100%?曾德雄表示,這樣的數據變化,像菜市場討價還價一樣隨意,數據背後缺少科學論證支撐,更像是“漫天要價、落地還錢”:爲了漲價而推出一個“大漲”方案,只待否定“大漲”就執行漲價,有戲弄公衆智商之嫌,也影響了政策的公信力。
此外,專家和市民質疑,要執行差別化的政策引導出行,差別應體現在分時分地、價格有升有降,而不是“大漲”和“少漲”。市民王女士對記者說:“公佈的兩套方案都說要漲價,是不是聽證代表只是去投投票決定怎麼漲價呢?爲什麼沒有不漲價的方案?”
聽證會被異化,“四不”聽證如何徵詢民意?
聽證會是個舶來品,因爲可以讓公衆在涉及自身權益的價格調整和政策變動中發表意見,發揮作用而被引入國內,並用立法的形式予以固定。
但記者調研發現,我國部分地區執行的聽證制度:代表的選拔不透明,調價的成本不清楚,聽證的過程不公開,聽證的結果不強制。這是一些聽證會“異化”的主要原因和具體表現。
—代表選拔不透明。一些地方曝出聽證“專業戶”現象,不管什麼方案,常有其身影。不管方案合理與否,也總見其舉手贊成,有的公民希望參與聽證,卻不知道向哪個單位報名,有的報了名也“選不上”。
—調價成本不清楚。要調價,首先理由要充分,但常見企業、政府哭訴不賺錢,卻不見明晰清楚的成本清單。
—聽證過程不公開。本來是公共議事,一些地方的聽證偏搞“祕密集會”,聽證會不開放、不直播,不允許或只允許少數人旁聽。
—聽證結果不強制。儘管法律規定調價前應該聽證,但並未明確聽證的結果可以否定漲價方案,也沒有明確漲價必須參考聽證意見。“說不說是你的自由,聽不聽是有關部門的自由。”
廣東廣悅鴻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俊傑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得很清楚,公共事業收費聽證的兩個要件是:必要且可行、徵求包括消費者在內的各方意見。歸根結底,一些地方在執行方面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爭議重重,就是沒把聽證程序走到底,僅僅是走過場。“而只有真正尊重法治,聽證會纔會真正起效果”。
一些專家和業內人士呼籲,廣州的停車費方案仍在討論,希望作爲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廣州有關部門在執行方案中能夠傾聽民意,充分論證,給市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