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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3月21日電(記者許志峯)作爲我國資本市場的一項重大改革創新,中國證監會21日發佈《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根據辦法,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優先股,非上市公衆公司可以非公開發行優先股。三類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可以申請一次覈准,分次發行。非公開發行優先股僅向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發行,每次發行對象不得超過200人。
辦法重點針對易出現利益輸送的環節進行了規定。一是限制公司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票面股息率水平,要求其“不得高於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二是將發行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排除在非公開發行的合格投資者範圍之外,避免利益輸送。三是規定上市公司向關聯股東發行優先股的,關聯股東需迴避表決。四是要求獨立董事對發行優先股發表專項意見。
(相關報道見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