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製圖:張芳曼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月21日宣佈,2015年底前在全國所有已通氣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將居民用氣分爲三檔,氣價原則上按1∶1.2∶1.5左右的比例安排。至此,我國居民水電氣階梯式定價方案已全部公佈。
爲何要實施階梯氣價?這一政策將會對居民生活造成怎樣的影響?21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用氣量越大,超基本需求部分氣價越高
天然氣是一種不可再生的清潔能源,我國天然氣人均資源佔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近年來,我國天然氣消費持續快速增長,國內天然氣產量已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2013年對外依存度已超過30%。
但是,長期以來,我國對居民用氣實行低價政策,一方面,居民氣價明顯低於工商業等其他用戶價格,交叉補貼現象嚴重。居民生活用氣具有不均衡的特點,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費了40%左右的居民氣量,導致用氣量越大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沒有體現公平負擔;另一方面,部分居民用戶過度消費天然氣。用氣量最多的不足5%的居民家庭消費了近20%的居民氣量,特別是加大了冬季用氣高峯時調峯保供的壓力。
階梯氣價制度是將用氣量劃分爲若干階梯,實行不同的價格。用氣量越大,超過基本用氣需求的部分,氣價越高。國家發改委這位負責人表示:“這項制度是在保障絕大多數居民生活用氣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引導居民合理用氣、節約用氣。與傳統的單一氣價相比,階梯氣價可以更好地兼顧效率與公平。”
獨立採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單獨制定
階梯氣價分三檔,每一檔的氣量和氣價根據什麼來確定?
階梯氣價的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第三檔用氣量爲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
“各檔氣價實行超額累進加價。”上述負責人解釋,根據不同階梯的保障功能,第一檔氣價按基本補償供氣成本的原則確定,並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第二檔氣價按合理補償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第三檔氣價要充分體現天然氣資源稀缺程度,能夠抑制過度消費。原則上,第一、二、三檔氣價按1∶1.2∶1.5的比價安排。
根據現行價格管理權限,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管理。國家發改委的指導意見只提出了居民階梯氣價制度的總體框架,由地方政府制定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此外,由於獨立採暖用氣情況差異較大,指導意見沒有對獨立採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定統一的政策,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單獨制定獨立採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即區分獨立採暖用氣用戶和非獨立採暖用戶制定兩套不同的階梯價格制度;也可以綜合考慮採暖用氣和非採暖用氣情況,將獨立採暖用氣納入統一階梯價格制度。
原則上以住宅爲單位計算用氣量
實行階梯氣價會對居民家庭用氣支出有什麼影響呢?
這位負責人說,2014年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國產陸上天然氣和進口管道天然氣供居民的門站價格將繼續保持穩定,這樣,絕大多數城市的居民用氣一檔氣價可以保持不變。由於第一檔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這就意味80%的居民家庭不會因階梯氣價政策的實施受到影響,不會增加生活支出。其餘15%的家庭在第一檔用氣範圍內的氣量部分,支出不會增加,超出第一檔的氣量部分,支出纔會有所增加,但由於一、二檔氣價差距不大,對這些家庭的影響有限。剩餘5%的家庭由於用氣量大,支出會相對多一些。這也符合公平負擔的原則。
居民階梯氣價政策的實施對象是居民戶,原則上以住宅爲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爲居民安裝的氣表爲單位,一個氣表對應一戶居民。
對於實施階梯氣價後燃氣企業增加的收入,指導意見明確這部分收入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目前有些用戶是合表供氣的,增收應首先用於“一戶一表”的改造;二是目前部分城市用氣峯谷差較大,爲保障高峯時段供氣安全,需要採購一些高價LNG資源或建設儲氣調峯設施,增收部分可用於彌補這部分成本;三是目前部分城市居民氣價較低,不能彌補供氣成本,實行階梯氣價後,增收可用於彌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供應成本,減少與工商業用氣交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