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蔡甸區城建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新,涉嫌受賄49.6萬元在武漢中院受審。
李新曾擔任蔡甸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區城投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據指控,其在利用主持城投公司經營活動中,先後收受多家建築公司、房地產公司等單位及個人賄賂計49.6萬元,賄金大部分用於爲兒子結婚、買房等。去年8月23日,他被反貪人員帶走調查。昨日受審時李對自己所受指控並無異議。法官稱將擇日宣判。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