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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房地產稅
中國房地產稅的立法進程正在加快。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做好房地產稅立法相關工作,這與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的要求相一致。
自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和重慶開始試點徵收房產稅。儘管初期其對遏制炒房投機、引導理性消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兩地房價仍然是“穩中有升”。
實際上,上海市的房產稅徵收對象是增量住宅,而重慶市則是奢侈品住宅,兩者從徵收額度和徵收對象範圍來看,都不具備足夠的打擊投資性需求、穩定房價的功效。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與在上海和重慶已經改革試點三年的“房產稅”相比,全國人大正在研究推進的“房地產稅”內涵則更加寬廣。
分析人士表示,未來房地產稅或會着重於保有環節“調節高端”,對短期持有的投機性住房實行高度超額累進稅率,但稅款徵收是針對增量住房還是存量住房、是按照房產面積還是套數仍需權衡。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安體富說,雖然房價調控的希望不應過於倚重房地產稅,但是後者至少會對存量住房入市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