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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市民孟先生的愛車突然出現問題,到4s店檢測後,才發現是加了加油站的油才使車輛出現問題。孟先生找到加油站索賠,卻被拒絕。爲此,工商部門對加油站的油品進行抽查,結果顯示油品質量不合格,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理。
家住寧河縣蘆臺鎮的孟先生去年買了一輛越野汽車,開了一些日子以後,今年年初突然發現提速不暢,便到4S店進行檢修。4S店技術人員對油路系統進行檢查時,發現因燃油質量問題造成了發動機的“三元催化器”堵塞。技術人員更換了新的部件,同時換掉了油箱內的汽油,經反覆試驗,加速不暢問題徹底消失。
問題查清後,孟先生找到最後一次加油的寧河縣大北澗沽鎮某加油站,出示了當時加油的票據,想就汽油質量問題討個說法,對方不予理睬,孟先生無奈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
工商寧河分局接到投訴後,執法人員向孟先生詳細詢問了車輛使用情況和發生故障時的症狀,同時走訪了4S店,對相關問題進行覈實,確認情況屬實。爲拿到汽油存在質量問題的第一手證據,執法人員邀請市質檢專業檢測機構,對該加油站灌存93#汽油進行了抽檢,檢驗結果顯示硫含量458,超標9倍,爲質量不合格產品。執法人員迅速對該加油站的進貨渠道、銷售情況等進行了立案調查,查實該批次油品是加油站老闆低價從一輛流動售油車上購進,截至查獲時已基本售完,非法獲利3000元。執法人員依據相關法律,對該加油站依法做出了沒收全部違法所得,罰款10000元的處罰,同時責令加油站退還消費者孟先生加油款、汽車換件及修理費用共5000元。 (記者張蕾通訊員嶽林春王靜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