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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關於雲南丘北幼兒園毒案的新聞一直在持續發酵。衆多聲音和猜測中,當地政府部門的一個解釋讓人無語:涉事幼兒園開辦一年多,一直沒資質。不說多名幼兒中毒之事和有無資質是否有直接關聯,但這種出事之後發現“沒資質”“無證經營”一說,對衆多讀者來說卻相當熟悉。
我們看到了太多這樣的新聞。被騙了血汗錢的農民工,原來遇上了“黑中介”;美容卻被毀容的愛美女,原來遭遇了“黑大夫”;多名慘丟性命的學生娃,原來坐上了“黑校車”;花大錢追夢不成的出國者,原來走進了“黑留學”……甚至連攤販和城管之間的糾葛,被披露之後才發現城管竟是“臨時工”!而我們最司空見慣的“黑”存在,當屬“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違章建築了。
在這些新聞背後,我們隱約看到了兩個字——推脫。出了事,要麼說“不歸我管”,要麼說“管不了”。真的管不了嗎?很多時候,“非不能也,實不爲也”。坐在辦公室裏喝喝茶看看報紙多舒服,有違章的,下發通知就算盡到責任了,到時出事也和我無關。更有甚者,以權謀私,只需在權限之內“高擡貴手”甚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好處就大大的有。要是有人想參與到“利益同盟”中去,“機會”則更多。
對那些持續多年的各種“黑”該好好監督一下了。首先,要追究監管人員的失職瀆職責任。真正追究監管人員失職行爲的非常少,或者輕描淡寫地處理。必須讓失職瀆職者付出沉重的代價,才能起到“殺雞儆猴”的效果。第二,要讓各種“黑”付出代價。一直以來,正是摸清了“以罰代管”這一規律,才讓衆多“黑”有恃無恐、肆無忌憚,以爲只要“生米做成熟飯”,交些罰金就可以矇混過關。要徹底斷了他們這一念想,並且讓他們付出更大的損失,才能讓各種“黑”嚇得不敢再渾水摸魚了。第三,要完善監管體系,杜絕“誰都能管,誰都不管”現象。我們常看到“九龍治水”的情景,必須要明確監管責任,才能擋住出事之後各種推脫的“嘴臉”。(雪嬰)
(來源:大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