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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
裝修遇到煩心事
日前,市民劉先生氣憤地反映着自己的遭遇,“開始選擇的是精創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修款一共是15000元,已經交給了他們9000塊錢,但是現在已經找不到負責人了,更令人氣憤的是,現在新換的那家裝飾公司老闆居然是當初精創公司的設計師,幹活的人也都還是以前的人。”
記者調查:
前任老闆的事我們不管
上週末,記者與劉先生來到了位於河東區津濱大道尚東雅園小區內的精創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乘坐電梯來到4樓後,劉先生指着前方走廊的一家敞着門的屋子表示,原先那裏面就是精創公司,但是一個多星期之前來到這裏卻發現,公司的名稱已經改名叫“易品設計機構”,屋內正在重新裝修。
劉先生拿出自己的手機,撥打精創工程有限公司老闆曹姓男子的電話,結果依然是無人接聽。而隨後撥通當初合同中籤名負責施工的設計師吳姓男子,男子表示,稍後他會回來見面談。20多分鐘後,一名操着南方口音,自稱姓吳的男子回到公司,把記者和劉先生請到經理室後,吳先生首先表示他是新公司的老闆,同時也承認自己就是當初在合同中籤字負責工程的設計師。對於精創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找不到老闆的情況,吳設計師倒是顯得非常坦誠:“我們是在去年11月份發現精創公司老闆聯繫不上的,現在還欠着我們的設計費和很多工人的錢,我們也愁着哪。”
對於目前的解決辦法,吳先生顯然早已有備而來,不假思索地說道:“我們現在也在找精創公司,但是你所支付的9000塊錢裝修款,都是被精創裝飾有限公司的老闆拿走了,現在之所以停工,甚至在施工方面造成的損失,都應去找已經不見蹤影的精創公司老闆。我們不管。”隨後,這名姓吳的設計師多次提到,精創裝飾公司的老闆已經找不到人了,而且其他十幾戶客戶的裝修款項,也都被精創公司的老闆拿走,目前一切的賠償都要找精創公司。而記者注意到,在和劉先生敘述這些情況的時候,吳設計師多次建議劉先生聯合十幾戶業主進行集體訴訟或者報案。但當劉先生表示想要十幾戶其他業主的資料時,吳設計師又說:“我們掌握這些資料的工作人員今天沒在,現在給不了你啊。你可以下週二再來,到時候給你拿走,你自己去聯繫那些客戶。不過,我這跟您說實話吧,我們現在找得都疲沓了,都不願意再找了,很多業主現在都已經重新裝修入住了,之前的那筆錢也就不願再追了,您這個9000塊錢的不算最多的。”
除此之外,在記者隨後詢問給劉先生家幹活的施工工人有沒有上崗專業技能的資質證時,一名自稱姓汪的工長搖頭表示沒有,“我沒有證,都幹好幾年了。”昨天下午,劉先生語氣中透着一絲無奈,“那十幾戶同樣遭受損失的客戶資料根本沒有拿到,他們說還要再找找。對於給我造成的損失和違約,答覆依然是隻能尋找精創公司,現在面對我的依然是不負責任的推卸和根本不講理的待遇!”
律師說法:
視情況可報案
當消費者遇上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呢?針對採訪情況,天津毅帆律師事務所陳琛律師進行了分析:結合目前掌握的情況,首先解釋劉先生的一個疑問,雖然設計師吳某在合同中籤了字,但並不是合同的主體,所以導致目前產生的裝修問題和違約責任都要由精創裝飾有限公司來承擔。
如果設計師吳某所描述的“還有十幾戶客戶以及很多材料供貨商的金額款項已達到了60多萬”的情況屬實,而且有情況表明精創裝飾有限公司在訂立裝修合同時存在欺詐行爲,則可向公安機關報案,依照《刑法》上的合同詐騙罪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或追繳挽回經濟損失。
同時,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在選擇裝飾公司前,首先要查詢裝修公司的資質。現在天津市工商局已經在網上開通了企業信息查詢系統,消費者可以在網上查詢裝修公司工商資料的真實性。其次,付款方式應當和裝修公司協商按照對消費者較爲有利的“3、3、3、1”付款方式進行約定,即爲“材料進場驗收合格或開工前支付30%;中期驗收合格支付30%;竣工驗收合格支付30%;保潔、清場後支付10%。(記者崔楠王子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