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梳理髮現,今年以來全國多地共曝出十餘起自來水異味事件,居民飲用水安全“警報頻傳”。更令人擔憂的是,其中有超半數“問題水”經相關部門檢測後被認爲“水質達標”“可以飲用”,與羣衆的直觀感受反差強烈。有專家指出,如果指標都達標了,仍然存在異味,就得考慮標準是否定得合適。
這正是:
發黃有味水哪堪,
居民飲用有誰憐?
若非監管打瞌睡,
便是標準太散漫!
小栗子圖德 鄰文
《人民日報》( 2014年03月26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