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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副處級幹部,收受紅包、好處費,包養情人
根據長沙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王茂文除了涉嫌串通投標罪,還犯有受賄罪。他的受賄事實主要集中在2002年-2009年,他擔任湖南高速公路建設養護工程有限公司經理、湖南省常吉高速公路總監、湖南尚上公路橋樑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之時。
他是一名橋樑專家、副處級幹部,同時也是一名行走在利益邊緣的有權人。他收受紅包、好處費,包養情人。
統計起訴書所指控的7筆賄賂發現,王收到大的賄賂後都是交給情人龔某,比如兩筆10萬元。而其他零碎收到的萬元賄賂,部分自己花掉,部分交給妻子周某。
在詢問筆錄裏,王妻不認爲家庭的主要收入來自王。工資卡一直由王妻保管。近幾年在春節、中秋等特定節日,王妻收到丈夫2千、4千、5千、1萬、2萬、4萬不等的金額,總共二十萬左右的現金。
但在情人龔某的眼裏,王茂文讓她真正見識了金錢的光芒。
因爲介入了醴茶高速11標段5000萬工程量的業務分包事務,龔某獲得了中介好處。她向辦案人員介紹了對方兌現承諾的過程。
“那天下午,龔先生打電話要我到他辦公室去一下,我到了他辦公樓下給他打電話。沒過多久,他和一個小夥子擡着一個收納箱下了樓。他把我叫到一邊說,現在他資金比較緊張,先給我200萬,現金已經準備好了,餘下的100萬在資金週轉方便的時候再給我。我說,這麼多現金我一個人怎麼處理,要不下次將錢轉賬給我吧。於是,他派人開車把我送到建行,我將200萬現金存到了我的卡里面。”
“我告訴王茂文這次和龔合作,他給了我200萬,王對我說了句‘拿着就是’。”
龔某還詳細交代了她與王茂文發生過的四次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