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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幼兒園的疏忽大意,導致5歲的女童萌萌(化名)在35℃的高溫下被鎖在校車內長達6小時之久。直接導致萌萌中暑、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多臟器損傷,入院接受治療。萌萌的家長氣憤不已,一紙訴狀將幼兒園的所有者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近3萬元損失。近日,通州法院調解此案,被告除先行支付的醫療費等費用外,再賠償原告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8000元。
去年的8月1日上午7點半左右,幼兒園的所有者程女士將萌萌接走。下午2點左右,萌萌父母接到通州區婦幼保健院的通知,說女兒現在在醫院。原來因程女士及幼兒園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讓女兒在35℃左右的高溫天氣下,關在密閉小轎車內長達6個小時。
後因萌萌病情嚴重,被轉至首都兒科研究所附屬醫院進行治療。經診斷爲中暑、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多臟器損傷,後經治療好轉出院。但時至今日,萌萌左手拇指咬痕仍未痊癒,肝功能指標異常,需要繼續檢查和治療。萌萌一直不敢去上幼兒園,這次事故給萌萌幼小的心靈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據記者瞭解,小萌萌是在出事的4個月前被父母送到這所幼兒園就學的。每月入托費是650元,另外需要支付班車費100元。學校沒有專門的班車,只用一輛私家小轎車來接送幼兒。
幼兒園拒絕對萌萌進行賠償。事後,萌萌的家長才發現這是一家未進行依法註冊登記的幼兒園。氣憤的家長將幼兒園的所有者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程女士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9588.97元。
後經法庭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除被告程女士先行支付的醫療費等費用外,再賠償原告萌萌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人民幣8000元。(記者嚴琪)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