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昨日通報,永泰縣嵩口鎮黨委原委員、人武部原部長黃修捷因擅自長期脫離崗位,被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
經查,2013年11月25日起,黃修捷在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脫離工作崗位。其間,嵩口鎮黨委、政府多次設法與其聯繫,但其至今未回到工作崗位。黃修捷身爲黨員領導幹部,擅自長期脫離崗位,破壞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月28日,經永泰縣紀委常委會、監察局辦公會研究,並報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給予黃修捷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記者邱泉盛)
(來源: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