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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交管部門獲悉,4月底前,交管部門將組織對客貨運企業開展一次集中檢查,對未按照要求安裝動態監控設備或監控平臺不能正常使用的企業,下達《隱患排查通知書》並通報運管部門,予以停運整頓。
據瞭解,爲從源頭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即日起,交管部門加大了對企業交通安全檢查力度,對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一律採取掛交通安全不合格標誌措施,符合“禁駛”標準的,一律採取“禁駛”措施。對駕駛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一年之內出現兩次以上交通違法記滿12分、酒駕、超員、超速50%以上等嚴重違法行爲,以及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營運駕駛人,一律責令調離運營崗位。記者張清通訊員焦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