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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無業人員在市場內盜竊攤主的錢箱,被失主和附近羣衆當場抓獲,其歸案後又主動供述了兩起盜竊事實。
李某,24歲,無業。2013年12月9日下午,李某來到本市河東區某市場內,趁被害人劉某與他人玩牌之機,將劉某放在攤上的錢箱盜走後逃跑,被人發現並呼喊捉賊,劉某及羣衆聞訊追趕,很快將李某抓獲,交給趕到現場的公安民警。經現場清點,錢箱內有人民幣1661.6元。
李某在歸案後又主動供述了兩起盜竊事實。2013年12月2日凌晨,其夥同張某(另案處理)行至某小區樓下,由李某望風,張某爬進被害人吳某停放在該處的東風牌小卡車內,竊得透明塑料盒一個,內有人民幣30元。2013年12月6日下午,李某來到本市河東區某市場內,趁被害人齊某不在攤前之機,將齊某放在菜攤內的木質錢箱盜走,內有人民幣200元。被告人李某最後一次盜竊時,因被失主及時發現,持續追趕並抓獲,屬於因其意志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李某自願認罪,歸案後主動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應從輕處罰。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對李某提起公訴後,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記者王赫巖通訊員王欣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