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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寧4月9日電(龐革平、蒙建麗)廣西梧州市近日公佈了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和標準,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可申請入住公共租賃住房。
此外,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也可申請公租房。
梧州市房產局、財政局、民政局近日聯合下發通告,明確人均月收入低於1800元(含1800元),家庭資產淨值低於11萬元(含11萬元)的家庭爲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無房戶、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的家庭爲住房困難家庭。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標準外,還必須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梧州市房產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今後的執行過程中,該標準還將視梧州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以及梧州市公租房供需情況等因素進行適時調整,實行動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