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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受審(來源:北京朝陽法院官方微博)
人民網北京4月11日電(李楠楠)今日上午9時,“秦火火”(秦志暉)誹謗、尋釁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三法庭開庭審理。
據北京朝陽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在庭審最後陳述階段,
“秦火火”
稱:“首先,我要對幾名被害人表示我的歉意。對於張海迪,我的行爲從道德上都是說不過去的;對於羅援,我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就說他是逃兵,是對他的無端誹謗,我說他家人在國外定居,也對他的家屬造成了很嚴重的影響;對於楊瀾,她作爲名人,名譽是幾十年打拼下來的,我幾篇微博就毀壞了她的名譽,給她造成了巨大的打擊,是很不道德的事情。我的手段不光明正大,我今天站在這裏也是咎由自取。”
最後, “秦火火”稱:“我想說,網絡上有我一個秦火火就夠了,爲此我付出代價實在是太大了,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與家人團聚的機會,失去了在網絡世界遨遊的樂趣。希望給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網絡上的自由空間,真正做一個對社會有價值的人。我就是前車之鑑。”
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評議後將擇期宣判,被告人秦志暉被法警帶離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