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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其中,針對社會層面所提倡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我們仍有很多地方需要努力。
總的來說,我國法治理念與法治建設尚待提高和加強,追求和實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價值任重道遠。
作爲一種超越以往社會制度的新的社會制度形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也應當將自由納入自己的核心價值觀念之中。我們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破除束縛人的思想自由、創造財富的自由、進行市場交易的自由、實現自身價值的自由的體制機制障礙,使廣大人民更加成爲自主、獨立的主體,獲得更大的自由權利,從而增強社會的活力,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平等作爲一種價值觀,是指人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諸多方面擁有相同的地位、機會、權利、待遇。在社會主義國家,平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我們要大力倡導和踐行平等價值觀,消除社會不公,增進制度認同,促進社會和諧,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
社會主義社會應當既是有效率的社會,又是公平正義的社會。一個社會要公平分配各種權利和義務,同時儘量平等地劃分社會合作所產生的利益和負擔。黨的十八大強調“必須堅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在全體人民共同奮鬥、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爲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我們必須以社會公正爲導向進行制度改革創新與政策制定實施,用制度、法律來規範分配方式和分配秩序,使合理的分配方式制度化、法制化,建立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體系,建立公正、科學、有效的利益訴求表達、利益協商、利益保障、利益調節機制。
法治是按照法律處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治國方式,人治則是執掌國家權力者根據自己的判斷、好惡處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方式。人治只表現個人的智慧,法治則集中羣體的智慧。運用羣體智慧制定的法律規則治理國家和社會,可以較少發生失誤。在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沒有理由實行人治而拒斥法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以保障人民民主、實現社會公正爲價值目標,依據體現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律處理國家和社會事務。 (整理:記者王睿更多內容詳見今天B6理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