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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年來,不少大型超市都設立了臨近保質期商品銷售專櫃。但現在不少專櫃卻又慢慢消失了,餘下的也成了擺設,基本上沒有商品銷售。臨近保質期商品專櫃爲何越來越少?
昨天,記者在一家大型超市四處尋覓也沒有找到臨近保質期商品專櫃。記者詢問相關負責人,對方抱怨說,原來設過臨近保質期商品專櫃,但幾乎沒人買,後來就撤掉了。在另一家大型超市,儘管設立了銷售專櫃,但所佔面積很小,且位置偏僻;銷售的商品只有兩種;沒有標註促銷價格,顧客無法購買。一位外來務工人員邊查看邊抱怨,說想買點低價促銷的火腿、酸奶之類,因爲臨近保質期商品畢竟還在保質期,當天吃完不會對身體有損害,但轉了好幾個超市都沒有相關專櫃。
臨近保質期商品銷售專櫃或消失、或名存實亡,那麼這些商品都去哪裏了呢?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這些臨近保質期的商品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由超市直接退回給生產企業,由企業自行銷燬處理;二是暢銷商品採取買贈方式捆綁銷售出去。
實際情況果真如此嗎?市民劉先生說,他前幾天在超市買了一大袋酸奶,內裝三罐酸奶,買三贈一。到家打開後發現,酸奶很不新鮮,而當天正好是保質期截止時間。因購買時酸奶被不乾膠捆綁,根本看不到保質期。除酸奶外,火腿等商品捆綁銷售也存在看不到保質期的問題。
一位超市工作人員說,我國並未出臺統一的“臨保期”標準。超市目前一般執行的都是這樣的行規:保質期在30天以上的,臨近保質期爲屆滿前7天;保質期在3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爲屆滿前2天。但是保質期30天以上的情況複雜,有的商品保質期長達1年到2年,如果也按照屆滿前7天的規定,顧客肯定更不買賬。他建議,有關部門應該儘快出臺一個可操作的、詳細的臨近保質期商品的認定和處理規定。本報記者陳忠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