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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海南一小學學生春遊時車輛側翻,8名學生當場遇難,引發社會對春遊安全問題的熱議。記者對貴陽市城區30所中小學校走訪發現,出於安全考慮,逾九成學校不考慮組織學生春遊。(4月17日《貴陽晚報》)
郭元鵬:如此舉動,不乏有賭氣之嫌。比如海南的春遊事故里,教師等相關人員都被追究了責任。但春遊本身並沒有問題,關鍵在於是否事先做好了預防。上次的事故,正是由於組織的時候沒有經過審批,參與的旅遊公司不正規,大巴車司機違規操作所造成。所以,切勿因可能發生事故就因噎廢食,徹底讓孩子遠離春遊。
耿銀平:面對這種“春遊恐懼症”,珠海一些學校的做法或許值得借鑑。首先是要將學校春遊的計劃主動上報教育部門,詳細說明春遊的時間、地點、人數,尤其是安全防範措施。其次,還要與負責開車的司機們召開會議,春遊中的每個細節都要反覆探討。最後,還要與學生家長商討,只有徵得家長同意之後,學生才能參加。
劉克梅:針對這種新難題,法律方面也可以助力。如江蘇出臺了具體的安全責任法規,將學校“沒有地方說理”的被動境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進行法律界定,爲學校免責圈定了司法框架。如此一來,學校擺脫了“安全法律空白”的被動境況,進而能夠更自主地從尊重教育規律的角度去開展教育活動,“春遊恐懼症”自然要緩解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