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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租客租住男房東的次臥室居住,不料遭對方深夜微信騷擾,還長時間在房門外徘徊,嚇得女租客搬離。事發後,女租客以男房東的性騷擾行為導致其蒙上心理陰影為由,將對方告上法庭,索賠精神損失費等近5000元。目前,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小麗(化名)訴稱,她於今年1月10日租住李某的次臥室,租期為1年,每月租金1000元。3月15日凌晨,李某發微信對她進行性騷擾,自己一再委婉拒絕,對方卻進一步提出性要求。在遭到嚴詞拒絕後的幾個小時之內,李某多次在她房門外徘徊,使其處於高度緊張的狀態,整夜都坐在門口不敢睡覺。當天白天,小麗就提出解除租房合同,並要求李某退還剩餘租金等,但對方認為其無理取鬧,沒有同意。
小麗認為,李某的侵權行為使得她不得不在短時間內搬離並尋找新的住所,還給其留下心理陰影,常常失眠,故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