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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記者自河南周口鹿邑縣公安局獲悉,針對媒體報道“河南鹿邑男子疑因舉報派出所所長被註銷戶口”一事,根據有關規定,經鹿邑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該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長劉政誡勉談話;決定給予時任試量派出所戶籍民警李高立、陳景華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試量派出所所長姜璽龍行政警告處分。
27日晚間,鹿邑縣公安局給記者發來一份《關於媒體反映“河南鹿邑男子疑因舉報派出所所長被註銷戶口”的情況說明》(以下簡稱說明)稱,“4月26日,部分媒體刊發“河南鹿邑男子肖建鵬疑因舉報派出所所長被註銷戶口”的報道,當地黨委、政府和各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覈實工作。”
說明還稱,經查,肖建鵬真實姓名爲肖欠朋,男,漢族,1973年10月6日出生,籍貫江西省樟樹市臨江鎮仰山村肖家渡組,公民身份號碼爲362223197310064714。1999年,肖欠朋與鹿邑縣試量鎮村民曹某結婚後,一直在鹿邑縣做生意。2007年4月13日,肖欠朋以戶口漏登爲名,在鹿邑縣公安局試量派出所申請補錄了姓名爲“肖建鵬”(男,漢族,1976年9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爲411628197609064214,住址爲鹿邑縣試量鎮曹莊行政村曹莊村12號)的戶口。2012年12月3日,鹿邑縣公安局接羣衆舉報稱:肖建鵬在辦理房產證時向受理部門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請求公安機關查證落實。
說明中介紹,經查,肖建鵬向房管部門提供的身份證複印件系虛假身份證明信息,同時,發現其於2007年4月13日在鹿邑縣公安局試量派出所補錄的“肖建鵬”戶口系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違規補錄。2013年1月25日,鹿邑縣公安局試量派出所將“肖建鵬”戶口註銷。
關於媒體報道中反映“肖建鵬”質疑戶口被註銷與舉報鹿邑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王楓有關一事,說明中解釋稱,經查,2012年9月,“肖建鵬”曾因與合夥人發生打架糾紛被鹿邑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王楓等辦案民警處理,由於其對案件處理結果不服,多次上訪。王楓現任鹿邑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指導員,從未在試量派出所工作過,與“肖建鵬”戶口被註銷無直接關係。曹某反映王楓曾威脅稱“要註銷掉我丈夫的戶口,說看你被註銷了怎麼告”的情況,查無實據。
據介紹,鑑於在“肖建鵬”戶口補錄過程中,時任鹿邑縣公安局試量派出所戶籍民警李高立存在調查不細緻、工作不負責任的問題,鹿邑縣公安局試量派出所所長姜璽龍、鹿邑縣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長劉政存在審覈把關不嚴的問題;在“肖建鵬”戶口註銷過程中,鹿邑縣公安局試量派出所時任戶籍民警陳景華在註銷“肖建鵬”戶口後沒有及時告知當事人,存在程序違規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經鹿邑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高立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陳景華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姜璽龍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劉政誡勉談話。
說明中還表示你,下一步,鹿邑縣公安局將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隊伍管理,嚴格規範執法,不斷提升羣衆安全感和滿意度。(記者齊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