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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在網絡上發帖稱浙江嘉興海寧市發生一起警車撞死老人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機在事發後脫去警服逃逸。記者從浙江嘉興警方證實,確實發生了這麼一起涉警車交通事故,但肇事司機在第一時間報警並配合調查,目前善後事宜正在處理中。
經警方調查表明,事故發生在當天上午7時30分左右,海寧市公安局鹽倉派出所協警戴某持公安車輛準駕證,駕駛浙F0903警車帶浙江警察學院實習生許某前往海寧市公安局進行專業實習。當車輛由南往北行駛至事發路段時,前方同向行駛的一電動自行車突然左轉到機動車道內,警車避讓不及發生碰撞,造成63歲的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潘某當場死亡。
經調取120和110報警電話記錄,戴某撥打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的時間分別爲7時31分和7時38分。事故現場距死者家較近,家屬和部分村民情緒激動,爲避免現場矛盾激化,現場處置人員隨即將戴某帶至長安交警中隊接受調查,實習生許某則留在事故現場配合調查處置。在死者家屬見證下,戴某接受了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未存在酒駕情況。
後經死者家屬要求,由長安鎮高新區司法所介入調解,4月30日上午,雙方已達成調解協議。
因事故車輛涉及警用車輛,爲體現客觀、公平、公正原則,經請示上級公安機關,嘉興市公安局指定由海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管轄處理該起交通事故,目前已進入正常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