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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5月4日電(記者吳秋餘)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決定在全國稅務系統全面推行首問責任制,明確提出首位接洽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的稅務人員,必須對納稅人所辦事項負責到底,確保納稅人話有人聽、惑有人解、事有人辦。
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負責人介紹說,首問責任制是規範稅務機關爲納稅人辦理或有效指引納稅人完成辦理涉稅事項的制度,具體包括:受理納稅人涉稅事項,首問責任人要負責到底;職權範圍內事項限時辦結,職權範圍外事項準確引導;跟蹤問效承辦情況,責任不落實將受追究等。稅務總局將通過納稅人意見徵集、明察暗訪、績效考覈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首問責任制落實到位。
據悉,自1998年國家稅務總局首次提出要在辦稅服務廳推行首問責任制以來,各地稅務機關切實提高了辦稅效率。此次稅務總局出臺的首問責任制度,將大力推進管理創新,全面提升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水平和辦事效率,是稅務系統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最大限度規範稅務人、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的又一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