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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專業的認知判斷、有效的表述手段和規範的路徑,才能真正讓雙方接受
醫調委是幹什麼的?打個比方,就是個勸架的。
好比村子裏有倆人產生了糾紛,帶着情緒,越吵越厲害。這時候要有個勸架的,當中一攔一勸,火說不定就下去了,事往往也好解決。
醫調委不是普通勸架的。它有三項依靠。一是靠制度。好多地方規定,稍大一點的糾紛必須經醫調委協調。過去,醫院強勢就不跟患者講理、患者把事鬧大醫院就花錢買平安,形成了一種畸形的路徑。用制度把“鬧”路封上,同時讓店再大也欺不了客,協調之路才能走通。二是靠專業。醫調委的工作人員,有懂醫的,有懂法的,對醫療糾紛,判斷上挺專業,協調上有辦法。第三個法寶是實打實,不是空口說白話,往往該賠償的,賠償得挺快挺合理,醫院患者都能滿意。所以,各地大大小小3000個醫調組織,88%的糾紛都被調解下來了。
當然平時大量的糾紛能協調,是因爲糾紛雙方能有對話的基礎。大部分人還都是抱着理性解決問題的願望的。若存心訛詐,在發生糾紛時存心“獅子大開口”,有複雜的利益訴求的,你說道理他不會聽。至於傷醫殺醫,那就不是醫療糾紛的範疇了,是暴力犯罪,調解也難以奏效。
儘管如此,還是應該儘量擴大調解奏效的範圍,使矛盾在萌芽狀態被消滅,不至於升級。
首先,要確保中立性,不拉偏架。失去公信力,事就說不下來了。所以,要靠種種設計,確保其不會與某一方有利益同盟,至關重要。
其次,要進一步提高專業性。當前,醫患關係比較複雜,一事當前,互信很難建立,唯有專業的認知判斷、有效的表述手段,才能真正讓雙方接受。患者正在氣兒頭上時,有什麼解決方案?患者不太瞭解“醫療不能包治百病”,把正常的治療失敗等同於醫療事故時,怎麼有效地向患者普及常識?怎麼協調雙方準確判斷正常的無能爲力和醫療事故?賠償的數額怎樣才合理合法?探索出好的做法應該及時推廣。
醫患之間有矛盾了,能夠在合法、有效、公正的平臺上說說理、談談判,不激化矛盾,真解決問題,這恐怕就是醫調委的使命了。